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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职能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范围是: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本院的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本院的规模、结构和生源开发。根据社会需求,提出专业设置建议。组织拟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方案,各课程教学标准,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院教师和干部的日常管理。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会同学校职能部门做好教师的调配、聘任、进修、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三、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实施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就业全过程管理。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

    四、制定本院部年度、学期教育教学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进度和质量。

    五、根据本院专业发展方向,确定专业建设方案。

    六、负责本院部各专业教材建设,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教材。

    七、规划建设本院的师资队伍,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教师双师素质,保证专业水平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应用性。

    八、制定本单位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交流活动。

    九、负责本院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安全措施。根据教学需要,提出实验实训设备及耗材采购的意见。

    十、与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建立企业与学院互动的学生培养的机制。

    十一、做好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的制定落实及其它基础性工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