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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2-02-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2021年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奖补项目(第一批)兑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kjj.chuzhou.gov.cn/tzgg/1104227885.html。根据本次通知的申报范围,我校主要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须知

一、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本市内转化科技成果补助(技术、成果输出方)

(一)申请对象

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按属地原则申请。

(二)补助内容

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在本市内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或发票),市给予技术、成果输出方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20万元,同一个单位年度内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1年度与市内企业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或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向市内企业转移先进技术,企业按技术合同于2021年度支付的费用已实际到账。

(四)申请材料

1.在滁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补助申请表。

2.在滁高校、科研院所申请转化科技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

3.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转让的技术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及转账凭证。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技术输出方与技术输入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等)。

6.提供的技术合同和发票与申请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2月24日下午下班前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且签字盖章后交至科技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刘青校内邮箱。

咨询电话:0550-3854700 联系人:刘青

科技处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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