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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技能人才公告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5-11-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制定如下引才公告。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序号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学科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要求

1

2025301

专任

教师

3

专业不限

本科(学士)及以上

符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详见 https://www.chzc.edu.cn/zzrsc/info/1015/10348.htm  第四条、第五条的要求。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原则不超过45周岁(1979113日(含)以后出生),高端型高技能人才原则不超过40周岁(1984113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岗位招满为止。引进人员填写《2025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高技能人才报名表》(见附件1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成果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zzrsc@chzc.edu.cn,邮件名称格式:高技能人才+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资格审核。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对引进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面试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包括工作业绩汇报、答辩两个环节。工作业绩汇报包括引进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专业技能、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等;每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最终面试考核成绩,按照工作业绩汇报、答辩各占50%计算,面试考核方案另行通知。依据最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下一引进环节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签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会议研究后,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在聘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引进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引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聘用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引进者本人负责。

2.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3.拟引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550-3854629报名邮箱:zzrsc@chzc.edu.cn通讯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239000

5.高技能人次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0-3854616

6.公告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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