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校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务通知
关于2025年年末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5-10-3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参照往年市财政局关于预算资金管理以及年终对账关账的相关要求,为保证2025年学校财务年终对账、决算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年终财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销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211200

单据接收截止日期:12月217:00

自助投递机截止日期:12月217:00

2、2026年具体报销时间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相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治学、反对浪费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谁使用谁负责严禁年末突击支出各项经费,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时效和绩效。

2、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的进度,加快执行进度,对各类设备、物资采购、工程维修改造项目等根据合同及时办理验收及结算付款手续。

3、对于尚未启动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应充分论证本年执行的可行性,避免冻结资金年末被清理收回造成学校资金损失。如确有客观原因的,应提前报计财处。

4、当年发票原则上应在当年报销完毕,因报销不及时造成次年无预算无法报销的,或因采购未执行造成次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法采购的,责任自负。已办理各类预借发票的,请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尽快联系对方单位按约定汇款,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尚有学费、住宿费欠费的二级学院继续做好学费、住宿费催缴工作。

6、及时清理各项借款,2025年有借款的部门和个人,请及时履行报销手续,确保当年借款当年清理。

7、请各归口单位及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加快执行进度,如因执行不力造成专项资金收回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 ©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皖ICP备06012098号 | 校址:安徽滁州丰乐大道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