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网上报销,确保学校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年初预算安排,“谁使用,谁负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为确保本年度相关费用及时支付完毕,现就财务报销工作提示如下:
1、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谁使用,谁负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开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各类报销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由报销人和部门负责人负责,计财处审核报销业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突击花钱。
2、采购严格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校政财〔2023】2号执行。各院部、各部门严禁通过分散采购的方式规避集中采购。否则,巡视、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由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报销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各项需审计后付款的工程类、政府采购类项目(含徽采购买)已完成的,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执行,应抓紧时间进行验收和履行报销手续,及时报送计财处,确保及时支付完毕。
4、对非政府采购类项目,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发生的所有费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及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验收手续(根据校政教【2025】39号)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启用新的验收表及要求相关人员签字,验收表日期必须早于出入库时间,按时清理,确保及时报销和报送,手撕发票必须附有销售单位盖章清单,横向课题的相关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5、“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应在发生当月及时报销完毕。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费”必须是公务卡或对公转账且是四单合一(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函、菜单(明细)、发票)。
6、差旅费报销时,出行方式为飞机、火车、汽车,报销时上传附件必含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出差审批单和相关出差文件,出差时间与出差事前审批单上申请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出差文件上的要求执行而且要一致,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将全面启用电子发票,同时停止提供纸质报销凭证。电子发票是唯一合法的报销依据,行程信息提示单(仅含车次、座位号等)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信息准确性要求,电子发票一旦开具,如因填写错误(如企业税号、名称错误)需修改,可在180日内申请换开,但最多仅允许换开3次。
7、校内各单位租用社会化车辆出行必须要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租赁用车申请单》(最新),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联系)领导批准后,并落款日期,私家车不允许私车公用。
8、在报销录入中填写报销明细、支付方式按消费项目增加行分别填写,不能合并填写。附件清单中的附件说明、附件备注名称要填写清楚。公务卡支付必须按刷卡金额分别增加行填写报销金额。
9、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财库【2023】216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使用,发生所有费用除对公转账外,如无特殊原因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特殊情况下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出差住宿不要预授权,因预授权金额与实际消费不一致,在财政支付一体化系统中无法匹配。如有预授权请在结账时取消预授权金额,按实际消费金额刷卡。在上传附件的时候必须要上传所有消费记录并及时履行报销手续。
10、请各归口单位及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加快执行进度,如因执行不力造成专项资金收回或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11、根据相关要求,各类附件(如合同、协议、公务派车单等)必须要签字的一定要明确填写落款日期和签名。
12、各项目报销人及时履行网上报销手续并及时报送计划财务处,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费用不允许跨月报销。如果费用报销时间跨度长的请报销人详细写出相关说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实。各报销人及部门负责人对报销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13.劳务费报销必须根据校政财【2025】5号《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劳务费报销管理办法》通知要求准备报销附件并上传对应的发放依据。
14、当年发票原则上应在当年报销完毕,因报销不及时造成次年无预算无法报销的,或因采购未执行造成次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法采购的,责任自负。如确有客观原因的,应提前报计财处。
15、报销人在报销之前请查阅计划财务处网站上财务报销手册和学校主页校务通知里面的财务报销提示通知单,计财处每月都会发布。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