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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系     发布时间:2018-03-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36号)精神,现结合我院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就做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参加中西部高校骨干教师国内访学的教师于4月1日—3日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下载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报所在系部审核推荐。

2、系部推荐。各系部严格对照选派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各系部限推荐1名人选。机关教辅人员申报的,经所在部门研究同意后,由专业所属系部推荐,不占系部推荐名额。

3、学院审核推荐。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推荐1名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推荐至教育厅参加遴选。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荐遴选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

2、各系部于4月8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推荐表》、《一览表》纸质稿报送组织人事处9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谢丽丽协同办公系统。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