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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国内多地发生关联疫情,加上秋冬季因素的叠加影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做好2021 年秋冬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对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杜绝麻痹大意、侥幸心理、松懈状态,慎终如始,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确保校园防疫安全。

2.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防疫要求,对本单位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漏查漏统,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近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进校时,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健康监测14天。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防疫办报告,并妥善处置。

3.全校师生员工非必要不采购境外物品,如从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邮购商品已到国内,立即向有关防疫部门报告。

4.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教职员工和校内各类服务人员凭通行证、经测温、扫描安康码、佩戴口罩后进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人员,需提前与校内接访者取得联系,经安全保卫处同意后,来访人员在学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安康码,登记个人信息,交验证件,经确认正常后佩戴口罩进入学校。教职员工车辆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其他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校园。施工、送货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安全保卫处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外卖人员进入校园。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校内举办的各类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赛事、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主办部门需向校防疫办进行书面报告,提交详细的防控方案(包括主办部门及责任人、参加人员、外来人员进校活动轨迹、疫情防控要求及每个环节的责任人等信息),并填写外来聚集性活动申报表,校防疫办报分管领导进行研判后报校主要领导,征得其同意后方可举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所有外来人员入校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统筹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全校要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结合秋冬季常见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特征,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各类公用设施、物品的清洁消毒,严格落实“四早”措施。

7.校内保卫、保洁、餐饮等各类外包企业和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全覆盖,按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情况日报告制度,企业全体员工在校内工作期间要佩戴口罩。校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总务处等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对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

8.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离滁,如确需离滁,须履行报备手续。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9.全校师生员工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并规范佩戴口罩。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全校各级党员干部和教师在校内外都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为广大学生和职工作表率。

10.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拓宽健康教育渠道。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教育学生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要创新形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11.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值班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值班期间发现的防疫方面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校防疫办处置,不得延误。宣传部门要关注我校的涉疫舆情,发现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12.按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

13.校防疫办要牵头会同校纪检监察室对全校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将督查情况通报全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积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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