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工委: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作者:姚玥明     发布时间:2023-06-16     信息来源:关工委      阅读次数: 【关闭】

2023年6月15日,学校关工委参加市关工委在政务中心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培训会。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市关工委领导、市直62家单位及各县市区关工委主任一同参加培训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法制工委主任郭林茂,通过视频对共六章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详细解读。其中第九条强调“工会 、共青团、残联、科技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本法自2022年1月1日施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伟,对共七章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详细解读。其中第六条强调“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专门学校等单位,以及律师、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研究确定专门学校、管理等相关工作。”第八条强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残联、青联、学联、少先队以及有关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育社会力量,提供支持服务。”第二十四条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本法自2021年6月1日施行。

儿童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事关家庭、国家发展和民族的未来。通过培训学习深感法律赋予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关工委将以培训学习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法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尽关工委之所能,积极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教育活动,在配合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好关工委的桥梁纽带作用。

作者:姚玥明

审核:姚启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