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11-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54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文件以及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论文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符合《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及学校职评相关文件,在我校教学、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计划于2020年申报高校教师或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向所在教学院部提出申请,按照文件要求提供送审材料。

(二)教学院部初审。各教学院部负责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材料汇总后安排专人交至组织人事处。

(三)组织人事处形式审核。组织人事处接收各教学院部的送审材料,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四)委托送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部在1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电子稿发甄帅校内邮箱。具体如下:

(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1),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公章。

(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送鉴结果明细表》(附件2),2019年已送检的论文在备注栏填写“2019年已送检”,复制比和专家意见不用填写。

(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只提供纸质材料(同提交的正反面复印代表作装订成册,应包含论文所刊登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及版权页,复印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须掩盖,一式3份)。申报教师把《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档案袋封面》(附件4)填写后用A4打印,粘在牛皮纸档案袋外面,只填写申报学科和职务。

四、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二)代表作相似性检测

拟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须提交3篇代表作,拟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须提交2篇代表作进行检测,破格申报人员须多提交1篇代表作检测。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代表作相似性检测是评审时的重要参考,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检测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一送检,且只能送检一次,不得重复送检。

拟申报教师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1)。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2019年已送鉴论文需在备注栏标明)。

(三)代表作鉴定

申报正高职称人员提交论文代表作3篇,申报副高职称人员提交代表作2篇,以论文破格申报的增加1篇鉴定论文。(申报人须郑重承诺所提交的鉴定论文与之后的复制比检测论文及公开正式发表论文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申报人须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3)。填写时要注意保持表格的工整性,不能随意调整格式,空间不够的可增加页面;打印表格时,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A)和(B)均应单独打印一张后,按顺序排列。

(四)以学术著作作为代表作的,也要进行复制比检测。

(五)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及代表作复制比检测,实行一次送审(检)制。

(六)送审代表作发表截止日期为2020930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基层推荐工作

职称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省厅和学校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公开、公示及回避制度,进一步将基层单位评议推荐工作做实、做细、做得无异议。

(二)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职评工作

各教学院部要及时将省厅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所属教职工,认真组织文件学习,让广大教职工了解、掌握今年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材料审核、整理装订、提交上报等工作,确保学校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材料,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各教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材料规范要求,统一申报材料封面、目录等格式,不随意变动表格格式,并按指定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保证推荐材料干净、整齐、清晰。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存疑材料和公示有异议的材料要及时调查、核实,确保本单位上报材料和推荐人选不存在争议。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附件: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

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送鉴结果明细表

3.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4.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材料档案袋封面

  

组织人事处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