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玲等3人试用期考核情况的公示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7-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的通知》(组人函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组织人事处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落实,完成了对被考核人的各项考核事宜,并经处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同意陶玲、樊洋、赵粲等3人按期转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1日—7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反映。联系人:林轶;联系电话:3854627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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