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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专利联络员工作意见(暂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滁州市专利联络员工作意见(暂行)

为了在全市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保护工作体系和有效机制,加快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促进创新型滁州建设, 2012年起,全市将以县市区为基础,以工业园区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范围覆盖学校、科研机构、乡镇街道等,建立一支专利工作联络员队伍,通过业务培训、人才培养、完善制度、奖励激励、营造环境等措施,着力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切实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4年,在全市建立一支300人以上的专利联络员队伍;通过专利联络员活动,每年申请专利3000—5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00—800件以上),获授权专利2000—3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0—80件以上);每年实施专利转化1000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等各类重点骨干企业,广泛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区域技术创新活动不断增强。 

二、专利联络员的条件 

1、热爱专利事业,从事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或熟悉专利业务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对本单位技术创新工作较为熟悉,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或科技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专利联络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专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掌握专利申请、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2、积极争取本单位高度重视专利工作,推动本单位制定和完善专利工作制度、突出对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激励; 

3、组织开展专利法律、法规、政策及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和服务; 

4、了解本单位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动态,积极参与或引导、帮助研发人员及时提出专利申请,加强与专利代理机构的联系和协调,负责专利申请、维持等具体工作; 

5、组织本单位的专利实施、转化和应用,积极开展专利技术评价、专利权转让、许可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方面工作; 

6、开展专利文献检索,研究专利信息,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建立本单位专利侵权预警机制,保护本单位专利权益; 

7、负责与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办理各类相关业务,配合开展调研活动,提出专利工作需求和建议等。 

四、工作奖励激励 

1、建立专利联络员工作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单位职工发明创造积极性,通过宣传、引导、组织、协调等活动,所在单位每申报1项发明专利,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奖励联络员300元;获得授权,再另奖励300元。奖金每年集中发放一次,联络员凭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本单位证明申报领取。各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应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2、开展专利联络员工作评比表彰。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专利联络员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经考核,评出“滁州市优秀专利联络员”若干名,每人奖励1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对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等组织管理部门,评出“专利联络员工作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3、以上所需经费从市财政安排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中列支。 

4、对“滁州市优秀专利联络员”,优先推荐参加“安徽省优秀专利联络员”等省级以上各类知识产权工作评优表彰活动;对所在单位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等,给予倾斜。 

五、专利联络员的管理 

1、专利联络员由所在单位申报,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和市开发区综合办负责本区域内专利联络员的发动、初审和推荐。 

2、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联络员的审核、确认和聘任。建立考评与续聘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每年可增加一批新的联络员,对于连续2年单位发明专利申请量为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联络员作自动淘汰处理。 

3、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业绩和条件,每年推荐一批联络员申报参加安徽省专利联络员的聘任。 

4、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利联络员工作会议,组织专利联络员参加有关专利法律、法规、政策及专利实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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