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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教科研设备物资采购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1-19     信息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1年教科研设备物资采购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及填报须知,按要求填报,并于121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包括附件1、附件2、以及经费卡、结项文件的扫描件4项内容)各一份以院部为单位交到科研处杨蕾老师处。为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各院部资产管理员须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对本部门所有申报的物资进行初审、完成后院部负责人签字。

 

填报须知

1、项目设备经费支出累计不得超过总经费50%。

2、注意项目内购买电脑、笔记本、平板、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存量情况,若有存量,五年内不得购置。

3、设备使用说明不详细,设备与研究内容无必要关系,使用说明不合理不可购置。

4、预算价格自行在徽采商城、京东或苏宁中查找,上浮10%作为预算价。

科技处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