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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 十三 )批专利权许可公示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11-18     信息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关闭】

 


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实施许可的专利公示如下:

窗体顶端

一、专利基本情况:实用新型专利

1、“一种艺术品展览架”ZL201922418608.7

2、“一种艺术品吊顶”ZL201922417417.9

第一发明人:徐艳艳(信息工程学院)

专利权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专利权许可情况:

转出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受让方:滁州市瑞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使用方向:装饰装潢设计

合同金额:每件三仟元,共计陆仟元。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公示期为2020 11 18 —1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至zhiyansuo@yeah.net.

联系人:刘青    联系电话:0550-3854700

 

科技处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