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发〔2004〕8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滁州市高教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滁州市拟组建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的设立
拟组建的评委库将作为滁州市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及下设学科组专家的组成来源。评委库组建后,滁州市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聘、推荐工作将由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的专家组成的中评委和学科组负责,评委库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专家不少于1/3。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4、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5、在职在岗且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6、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三、推荐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滁州市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入库推荐表》一式2份;
2、各校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资格,提出初步意见,经各学校同意后上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所属相关教师,积极动员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
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统一将《推荐表》报送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金本能同志处。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市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表.doc》
滁州市高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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