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度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滁人社发[2011]121号)文件规定,为做好第一类岗位招聘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特制定如下考核工作细则。
一、第一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组织领导
招聘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第一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与报到事项
1、考核的通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第一类岗位考核人员名单、试讲课题及相关信息。
学院各系、部招聘工作联络员在考核前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与考核对象进行联系,在院纪委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之下,确认考核对象已弃权的,可以在6月3日前从学院批准的候补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对确认考核对象弃权的记录须经系部党政主要领导、联络员和监督员共同签字后,报院组织人事处存档。
2、考核的报到
报到时间: 2011年6月3日上午8时至8时30分。
报到地点: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3号教学楼
报到要求: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学院网站下载),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3号教学楼三楼303教室报到,本人亲笔现场填写应聘考核承诺书。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弃权,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第一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考核的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
教学能力考核方式为试讲一节专业课,时间为25分钟,满分为100分。
参加教育教学考核试讲人员须自备相关教材和教具,上课时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试讲人员应根据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的试讲课题事先备课,并打印教案9份(1份试讲时自已使用,另8份报到后交给考核工作人员),试讲教案统一用A4纸打印,正文为四号宋体字,行距25磅。试讲教案上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个人信息的内容,不得有任何与讲课内容无关的标记,否则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由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负责听课评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主考官1名,考官6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在听完试讲后现场打分,评分后由主考官向试讲人员公布。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试讲人员的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方可取得竞聘资格,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试讲人员没有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考核的,视为弃权。
(二)相关规定和要求
1、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报到后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考核顺序抽签。对未按要求报到、抽签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报到后立即接受学院封闭管理,出现中途外出、对外联系及其他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情况的,学院取消其应聘资格。
3、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人员在封闭与考核中不准泄露个人信息,做与考核内容无关的说明,否则按违反考核纪律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成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岗,接受封闭管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考核中独立负责地评分;小组成员个人无权发布考核信息、解释考核规定事项。
5、考核监督人员和根据考核需要配备的记分、记时、引导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到岗,接受封闭管理,认真无误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6、本次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应聘人员于2011年8月1日以前取(获)得的;被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须在2011年8月15日前将符合应聘条件的本人人事档案正本转移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否则,学院可以按照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不完全或不实来进行处理,有权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第一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工作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分专业在指定的测试室内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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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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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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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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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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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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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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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建莉、李延、张淦钰、郑培云、管莉莉、赵金峰、夏顶、黄展华、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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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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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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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芹、张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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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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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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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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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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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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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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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良、顾信忠、孙静霞、丁和平、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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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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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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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罡、郝建强、谭利明、易勇、王圣斌、钟智攀、侯培海、凌静、严为林、罗晓光、周士才、孙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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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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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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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宗玉、张迪凡、李玲纯、张静、周晓迪、陈聪聪、丁金友、王祥、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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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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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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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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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谱华、王艳、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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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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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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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尧颖、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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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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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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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兴、金希、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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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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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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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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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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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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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黄珊、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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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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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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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甲、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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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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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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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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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勇、巩振虎、孙家干、李昊、王磊、陆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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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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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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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谢小花、饶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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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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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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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薛正帅、王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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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测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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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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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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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涛、王利、王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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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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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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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东奇、李志远、丁道静、刘传会、陈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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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一类岗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纪律要求
学院将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编办来学院现场监督,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考核过程中院纪委(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综合楼9楼)接受、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电话:0550-3854605。
考核现场考核工作人员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投诉。
六、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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