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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致困学生困难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03-1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各教学院部: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51号)的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致困学生困难补助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1.本次补助对象为因疫情致困或在此期间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学生。

2.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如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此次评审。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补助标准分为1000、2000两个档次。此次评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限定各学院上报人数。各教学院部根据对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的审核,提出建议资助金额。

三、工作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致困学生困难补助由学校统一安排。审批程序为:

1.学生申报

学生对照补助对象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和致困原因(字数应在100-200字),可出具相关佐证材料。学生手写情况描述并抄写如下承诺书:“本人承诺以上所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签名,拍照发给辅导员存档。考虑到学生不便处理表格文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致困学生困难补助评审表》返校以后再补填存档。

2.辅导员初审

辅导员负责初审申请学生的申请和佐证材料,提出资助名单和档次,并把相关图片资料整理交教学院部复审。

3.教学院部复审

各教学院部对初审名单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受助名单,并反馈各班级公示两天,如无异议,由各教学院部于3月17日前汇总上报学生处(报送表格附件在滁职资助工作QQ群文件中下载),电子稿发至xuetianfei@chzc.edu.cn信箱。

4.学校审定、发放

学生处对各教学院部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定后,制表审批交财务发放。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做好疫情致困学生困难补助评审工作,保证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是全面贯彻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关心爱护的体现,是精准资助的体现。各教学院部要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关爱学生的宗旨,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把工作做细做实,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

2.全面落实

各教学院部要认真落实评审工作,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学生;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查,承担佐证材料审核责任;关心学生,把党和学校的温暖传送到位。

3.统一尺度

疫情补助用于解决学生基本生活困难,不解决学生家庭其他等问题,因此各教学院部要统一标准,把握尺度,确保精准,防止大水漫灌,浪费资金。

4.公正公开

落实疫情致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要求各教学院部的辅导员耐心细致地全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认真审核,反复权衡,确定补助对象。因学生不在校评审工作不便,各辅导员要把好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学生意见,有问题要及时纠偏。公示期要同时公布学生处投诉信箱xsc3854653@163.com。

5.严肃纪律

要严禁挤占、挪用、均分、虚报、冒领、回收、扣减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资助额发放到确实急需救助的学生手中。各教学院部还要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要把好资料归档关,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学生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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