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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9年度校级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tmx    

发布时间:2020-02-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关于2019年度校级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经相关会议研究,现对2019年度校级人才培育申报工作予以调整,补充说明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2019年专业带头人计划立项20个,培养周期为3年,资助额为2万元。

(二)优秀骨干教师:2019年优秀骨干教师立项30个,培养周期为3年,资助额为6000元。

(三)大师工作室:2019年计划立项2个,建设周期2年,资助总额为5万元。

二、项目分配

2019年度校级人才培育项目名额分配表 单位:个

 

序号

部门

专业(学科)带头人

优秀骨干教师

1

电气工程学院

2

4

2

管理学院

2

3

3

商学院

3

3

4

建筑工程学院

2

3

5

信息工程学院

2

4

6

传媒与设计学院

2

3

7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

3

8

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2

3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0

基础教学部

1

2

11

体育教学部

1

1

合计

20

30

备注:大师工作室名额不分配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等额申报,各教学院部结合本单位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实际,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二)教学院部初审推荐。各教学院部对申报材料汇总并组织专家初审,等额遴选出候选人。初审结果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推荐至组织人事处。

(三)校内兼职教师根据所属院部,通过教学院部评审、报送。

(四)申报的基本条件及表格参见《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人才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请各教学院部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03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樊洋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8133670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