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拟对尤传银等1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情况见附件。
上述16人中,有13人自愿到校办理了退学手续。另有3名学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到校办理退学手续,经家长同意后,委托辅导员办理退学手续;所在教学院部遂进行了对该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由辅导员形成了退学材料。
教务处对相关院部报送的16名学生的退学审批材料复核无误后,将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相关同学与所在教学院部联系,并按《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8日
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学校将对以上1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