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11-0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立足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构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助推安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着眼于学生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统筹推动、服务需求,统筹专业布局和功能分工,优化专业结构,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对接;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优化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搭建“立交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着眼于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共同培育人才;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教学做并行,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坚持德育为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发挥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确保教学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和考核“五落实”。将德育、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等环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开展体验教育、生活教育和养成教育。建立一批有职教特色的德育实践基地,丰富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

2.强化文化基础教育。科学把握公共基础课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促进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相互融通和有效配合,加强对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高等职业院校要落实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将中华经典诵读、文明礼仪、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列入必修课,并拓展选修课覆盖面,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

4.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以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为引领,对学校文化进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凝练体现现代职教理念、职业特质、学校特色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发挥其熏陶、引领和示范作用。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文艺汇演、体育竞赛活动。

5.培育学生职业精神。抓好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引导学生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职业精神,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知与理解,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

(二)加强专业建设,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6.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各市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就业需求、城镇化进程和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规划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要紧密对接皖江、皖北、皖西、皖南四大区域板块国家战略,围绕区域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优化专业布局和功能分工,努力实现专业与产业的有机对接。建立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职业教育专业情况分析年度报告制度。各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建立由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相对接的原则,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7.建设示范专业。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重点建设一批适应需求、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优先支持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专业点。打造一批发展定位准确、教学团队优秀、实训条件先进、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质量效益突出的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全省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推进衔接融通,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8.推进人才培养目标衔接。科学定位中职和高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中职和高职相同或相近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的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在培养技能型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院校在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中的引领作用,使中职和高职既有相对独立的培养系统,又有顺畅的衔接轨道,形成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使学生在各个学习阶段都能获得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9.推进专业设置衔接。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专业设置信息采集、上报与发布制度,构建并完善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根据行业产业特征、专业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中高职衔接专业和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及入学要求,推进中高职人才衔接培养。

10.推进课程内容衔接。统筹安排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明确中高职各阶段课程的教学重点,合理确定各阶段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既层次分明,又关联递进、衔接贯通的课程体系。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使课程和教材能够及时反映产业发展、技术革新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开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提供基本教学规范。

11.拓宽人才终生学习通道。探索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职业院校要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职业资格等级以及工作经历和业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为受教育者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创造条件。

(四)创新培养模式,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12.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健全校企合作育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实现校企合作建设、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完善省级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指导作用。各职业院校要建立学校、行业组织、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发挥其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作用。

1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鼓励多元主体组建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按照《安徽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校企“联合招生、合作育人、定向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推行学分制、分段制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不断丰富人才培养模式。

14.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国家发布的中高职专业目录、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开发具有安徽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等目标要求,在已有的教学标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教学计划,主动接受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到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正确处理好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校内教学与现场教学之间以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之间的关系。

15.加强实践性教学。要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要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要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要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五)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专业教学紧贴生产实际

16.改革课程体系。建立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动开发课程机制,使职业院校课程设置能及时反映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专业课程和教材能与技术进步和装备保持同步更新,专业课程内容能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推进以工作过程和岗位职业能力要求为导向的课程建设,完善“公共课程+核心课程+专门化方向课程+实践性技能课程”的课程结构。要适应中高职衔接培养需求,组织开发中高职衔接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材及教学资源,基本形成衔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课程体系。

17.加强教材及教学资源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鼓励各地和学校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开发实训课程和实际操作指导教材,开发仿真软件、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支持各地和学校立足地方实际开发、编写对接当地产业发展,体现任务型、项目化、情景式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各职业院校要严格在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要完善教材选用制度,把教材选用纳入示范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

18.创新课程教学方法。引导教师更新教学观念,以职业素养、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为要素,综合设计教学时间、空间和组织形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逐步形成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方法体系。推动校企共同参与课程教学改革,突出“做中学、学中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探索搭建校企互动信息化教学平台,采集企业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整合传送到学校课堂,丰富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增强专业实践教学效果。

(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19.抓实教学常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要完善教学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教学巡查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推动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促进学校管理现代化。

20.完善质量评价制度。建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持续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衡量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多方评价新机制,开展院校发展和办学水平、人才培养水平等评估,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落实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七)完善基础条件,保障教育教学改革有效运行

2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应用型本科高校、行业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组织实施教师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企业实践等培训项目,积极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支持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兼职。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促进新教师成长。鼓励学校引进和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制度,开展优秀教学能手评选和定期研讨活动,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骨干。修订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培养一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继续做好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和教坛之星评选工作,开展“名师工作坊”建设工作,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团队。

22.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人员配备齐全、运行管理科学有效,集教学、科研、竞赛、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综合性、开放式的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一批省级职业教育示范实训基地,有效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吸引企业通过提供设备和技术、投资入股等方式,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争取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生产车间、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资源,作为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23.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职业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重点建设仿真实训系统、数字化教学资源、远程协作教室等数字化教学系统和场所,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举办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促进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设生产服务模拟场景,通过数字仿真、模拟流程、虚拟现实等方式生动直观地展示知识、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增强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断充实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人员队伍。支持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针对专业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方式创新和教师专业成长等难点、热点问题,合作开展教学研究和实验,整体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力争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紧贴实践的理论成果,努力将理论成果转换为教学成果,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已明确的方向、思路和原则,转化为具体措施,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高职院校在制定本校实施方案时,同时要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7号)精神。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开发、教学制度、师资配备、设施条件等方面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职业院校要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任务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要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跟踪问效等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