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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课:林则徐“十无益”家训
作者:王冬老师廉洁课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王子曰:王子曾发过一篇寇准《六悔铭》的故事,《六悔铭》是他的人生开悟和官场心得,既算警示忠告也是醒世箴言。但这是寇准历经沉浮后所得,有益于后人,算是自己花钱为别人买教训吧。比较寇准而言,民族英雄林则徐在五十多岁时将为人为官之道悟透,写下了“十无益”家训,是中国传统优秀家训文化中的珍宝,其闪耀的智慧和道德光芒至今仍熠熠生辉。

近代伟大民族英雄林则徐(1785年­—1850年),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被誉为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他虎门销烟的决然之举,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古老民族犹如凤凰涅槃般在与外界的不断碰撞淬炼中浴火重生。

林则徐四岁读书,八、九岁时,就写出了“海到无涯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诗句,20岁中举人,27岁以殿试二甲第四名高中进士。他对英雄的敬仰从青年时就十分明显,在刚刚被招进巡抚衙门做文书时就力主重修宋李纲之墓,此时23岁。尔后当他到浙江江苏先后为官时,又重修了所在地的于谦墓和韩世忠墓,最终他自己作为伟大的民族英雄载入史册。

林则徐一生为官清廉,他在63岁时身体不好,就写下分析家产的遗嘱《析产阄书》给三个儿子,他留给子孙的家产十分有限,但他却给子女留下了严谨、节俭的宝贵家风。《析产阄书》中嘱咐儿子:“产微息薄,非俭难敷,各须慎守儒风,省啬用度。”告诫后辈:“凡我子孙,当念韩文公所云‘辛勤有此,无迷厥初’之语,倘因破荡败业,即非我子孙矣!”。后来曾国藩在知道林则徐阄书内容时感慨:“闻林文忠公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抚二十年,家私如此,真不可及。吾辈当以为法。”要学习他的清廉操守。

林则徐出身于普通的下层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林宾日是一位私塾先生,母亲靠做女红剪纸等贴补家用。父亲“不妄与一事,不妄取一钱”的教育深深影响他,母亲每日劳做至半夜,手屡屡被划破,林则徐想减轻母亲负担帮忙一起做,母亲对他说“男儿当自奋发,岂甘以贫废学耶?”,父母的言传身教深刻教育着他。

一生见识并悟透了人情世情的林则徐,五十四岁时写下了“十无益”家训,这“十无益”既是林则徐的修养感悟,也是他教育后代的原则,堪称字字宝玉珠玑,句句千古良言。“存心不善,风水无益;不孝父母,奉神无益;兄弟不和,交友无益;行止不端,读书无益;心高气傲,博学无益;作事乖张,聪明无益;不惜元气,服药无益;时运不通,妄求无益;妄取人财,布施无益;淫恶肆欲,阴鸷无益。”没有透彻的人生感悟和清正的人格追求是写不出这“十无益”箴言的,《十无益》里既有做人之道的教诲,也有处世之道的感悟,也有待人之道的指点,是一个为人处世的典范家训。林则徐还留下告诫后代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真是通透豁达。

在林则徐所处的清末时代,身为一品大员,两任钦差大臣,在那样的环境中,即便自己不伸手,默许接受各路馈赠,也能富甲一方,几世都花不完。而林则徐为官四十载,出淤泥而不染,依然保持一身正气和清廉本色。清道光10年(1830年),林则徐出任湖北布政司(相当省长)。他从襄阳趁船赴武昌,还没有就任便先发《由襄阳赴省传牌》告示,宣布途中一切费用自理,不得用公款逢迎阿谀,不准迎来送往,劳民丧财,更不准借机从中得利。如若违犯,立即严办,不准徇私枉法。告示充分显示了林则徐为官清廉,严正,克己,独善其身的高尚风格。道光19年(1839年)初,林则徐以钦差大臣身份赴广东查禁鸦片。他又从良乡县发出内容近似的传牌,传牌最后强调“言出法随”,要求沿途各州县驿站官吏严格遵守,违者严惩。

王子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林则徐以此自勉,并手书条幅作为两广总督任所堂前楹联,刻提醒自己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去除私欲,坚守廉洁。他“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崇高人格,深刻影响了后人为国为民前赴后继。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提出“继承、发扬林则徐坚贞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气贯长虹的民族正气,学习他清廉刚正的高尚风范,学习他‘开眼看世界’的开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