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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纪委     发布时间:2018-01-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了认真做好2017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教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评分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非教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评分表》的要求,现将本年度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院所属部门,分为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类:

教学部门包括:机电工程系土木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传媒工程系、汽车工程系、食品与环境工程系、基础部体育部9个部门。

非教学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成教院保卫处科研处团委、实习实训中心、图书馆、督导室、后勤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等16个部门。

二、考核步骤

(一)对教学部门的专项考核

  根据考核指标分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党建三个方面,分别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项指标的要求,结合平时检查情况,认真进行考核和评议,得出考核结果,填写《2017年度教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项目评分表》。并由教务处、学生处和组织人事处牵头,分别从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党建等方面进行点评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考核后填写的《2017年度教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项目评分表》须于2018118日前、书面反馈意见须于述职大会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

(二)对非教学部门的专项考核

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系部相关人员,于2018118日前,根据考核指标,结合平时检查结果,对处室进行专项考核评分,并提出评议意见。

(三)对非教学部门群众测评

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于2018110日下午300时,组织对非教学部门进行群众测评,分别包括处室互评和系部群众代表评议两部分。处室互评参加人员为每个处室抽取2人,系部群众代表评议参加人员为系部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等各1人。

(四)报送加分材料

各部门如有申请加分材料的请于2018115日前报送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加分材料为本年度院党委或行政的通报表彰文件。

(五)召开述职大会

拟于2018130日在综合楼5楼召开部门年度工作述职大会,处室述职上午8:30分开始,系部述职下午2:30开始。参加人员为:院领导;副科及以上干部、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各系部教代会代表;各系部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教师代表、教研室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各1名;各处室群众代表2名。所有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场签到。

  由各部门一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部门进行述职,要求制作PPT。各部门需根据年初制定的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院党政工作要点中所分解的任务,拟定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清单,述职时要紧扣工作任务,逐项汇报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述职时间限定10分钟以内。部门拟定的主要工作任务清单的纸质和电子版(部门盖章)请于2018116日前,部门述职PPT电子版和述职人名单请于125日前通过协同系统发送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刘杰收。

   对教学部门的述职情况的打分,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根据系部述职情况现场核定。对非教学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评议,由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委,根据各处室述职工作,结合检查情况,现场进行评分。

学院领导根据各部门负责人述职情况,参照工作总结和平时了解掌握的工作情况现场评分。

(六)通报考核结果

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部门各项打分情况,及时进行计算、汇总。教学部门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党建专项检查和非教学部门的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以及考核结果、奖励建议等,提请院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核定ABC等级。及时向全院通报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二)参加测评的人员严格遵守考核规定和工作纪律,考核组成员要客观公正进行测评,不得打人情分,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目标绩效考核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好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汇总考核评比结果。

(四)述职大会会务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

(五)考核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