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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2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学校拟于12月中旬开展2019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本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类。

教学部门包括: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其中,管理学院与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基础教学部仍按原建制考核。

非教学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安全保卫处科技处团委、实实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工会。

二、考核依据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校党发【2019】20号)。

三、考核步骤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评。各被考核对象要按照考核内容、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述职报告》。非教学部门《述职报告》条目按照本年度校级业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质量、部门协作、工作效能、改革创新九个方面进行逐项总结述职,不得有缺项;教学部门《述职报告》条目按照教学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党建工作八个方面进行逐项总结述职,不得有缺项;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参照执行。《述职报告》以文字表述为主。请各考核对象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稿发送至学校纪检监察室陈保中协同。同时,上报一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进行网上公开述职。2019年12月23日前,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将各教学院部、各部门的《述职报告》上传至校园网目标考核平台,进行网上公开述职。

(三)开展专项考核。学校办公室负责牵头对非教学部门的业务目标进行考核;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对非教学部门的共性目标进行考核;教务处、科技处、组织人事处、实训实验中心、学生工作处、招处、宣传部分别负责牵头对教学部门进行专项考核。2020年1月3日前,各牵头考核部门将评分结果报送至学校纪检监察室。

(四)汇总考核得分。2020年1月6日前,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各项考核得分及其权重,按照百分制,汇总考核得分。

(五)召开校党委专题会议审定。2020年1月10日左右,召开校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目标绩效考核有关事项。主要有:听取纪检监察室开展2019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情况汇报;讨论未列入年度考核的纪检监察室、原督导室两个部门的考核等次认定的问题;校领导对各被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确定进行集中评议。

(六)进行校园网公示。2020年1月13日前,纪检监察室负责将考核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一年一度的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是对各教学院部、各部门一年来工作情况及成效的一次“会考”,也是对学校年度发展成果的全面检验,也是为下一年度学校制订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客观依据。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补缺补差,迎接考核。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首先抓好自查自评和补缺补差工作,认真准备、及时报送有关专项考核材料,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年度考核考评工作。

(三)认真总结,全面述职。各被考核对象在校园网目标考核平台公布的《述职报告》,是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对各教学院部进行专项考核的主要依据。《述职报告》要针对《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认真全面撰写。同时,《述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四)公正公平,准确评分。各牵头考核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认真复核的基础上,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做到认真客观、公正公平。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