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秧歌灯”的传承与保护现状,探索高校与地方在非遗保护领域的合作路径,4月24日,基础教学部一行4人赴来安县文旅局围绕省级非遗项目“秧歌灯”开展专项调研。来安县文旅局党组成员邵丹丹、来安县文化馆馆长刘童艳及秧歌灯省级传承人章思林等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来安县文化馆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秧歌灯”的历史渊源、艺术特色、传承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秧歌灯又名“宝塔灯”,兴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2007年被列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阵容庞大,舞步多姿,吟唱优美,曲牌丰富,配以铿锵锣鼓和悠悠丝竹,乡土气息浓郁,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秧歌灯”传承面临着人才断层和传播渠道有限等问题。

刘杰就如何利用高校资源助力“秧歌灯”传承保护发表了看法。提出,高校可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开展“秧歌灯”相关的学术研究,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通过开展非遗进课堂、非遗进校园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对非遗的兴趣,为“秧歌灯”传承储备新生力量;利用高校平台,创新“秧歌灯”的传播方式,扩大其影响力。此外,双方还探讨了在实践教学、共建非遗传承实践基地等方面的合作可能性。
此次调研座谈会为校地搭建了沟通合作的桥梁。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整合资源,共同推动省级非遗“秧歌灯”的传承与保护,让这一古老的民间艺术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供稿:王 淋
初审:汪旭东
复审:刘 杰
终审:薛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