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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8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职人发[2018]24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纪委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面试对象

参加2018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并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考生(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6月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6:20,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综合大楼组织人事处911室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550-3854629

2、面试时间、地点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3:30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3号教学楼(艺馨楼)2楼3201教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6月9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3号教学楼(艺馨楼)

咨询电话:0550-3854629 联系人:谢老师、甄老师

3、考官构成。设立各报考专业岗位面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同时,面试组设计分员1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4、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面试形式为试讲(包括说课和讲课),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说课占40分,讲课占60分。

具体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要求见附件3。

5、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须接受学院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根据报考专业岗位组成面试考官组。每组设主考官1名,由其主持面试,各考官根据考生面试现场表现,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3)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