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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龙蟠校区)

五、学院概况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院成立于2002年7月,位于皖东历史文化名城、南京都市圈和合肥经济圈核心城市——滁州市,紧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和中国四大名亭之首醉翁亭。学院现有龙蟠、清流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40亩,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固定资产总值6.3亿元在校全日制学生13140人

学院立足地方办学设置高职专业48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建有机械加工、数控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等9大实训中心,与博西全柴康佳公司等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160个。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1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86人,居省内同院校前列。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两次被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八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标兵单位”。2012年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12年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省人社厅命名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2013年 5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来学院视察工作时指出“学校发展势头很好,现在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将来要争取成为全国的示范典型。”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面向普通高中

面向

中职

合计

2250

1520

730

退役士兵70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50

30

20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0

30

2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00

70

30

退伍士兵10人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50

40

10

560103

数控技术

3

50

40

10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

50

40

10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50

40

10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80

50

30

退伍士兵10人

560118

工业设计

3

30

20

10

650101

艺术设计

3

30

15

15

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650101

艺术设计

3

30

15

15

室内艺术设计方向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40

20

20

660214

传播与策划

3

30

20

10

630302

会计

3

80

40

40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40

30

10

630701

市场营销

3

50

30

20

退伍士兵10人

630801

电子商务

3

120

80

40

与慧众聚成联合培养80人

640101

旅游管理

3

100

80

20

与中航国铁联合培养80人(空中乘务方向)

670202

商务英语

3

100

80

20

与中航国铁联合培养80人(城市轨道交通方向

630206

投资与理财

3

40

30

10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40

30

1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50

100

50

退伍士兵10人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80

50

30

510107

园艺技术

3

50

30

20

510202

园林技术

3

50

30

20

退伍士兵10人

510114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

50

30

20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0

30

20

610205

软件技术

3

50

40

1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140

100

40

与慧众聚成联合培养100人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0

40

20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40

30

10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40

30

10

退伍士兵10人

610108

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3

40

30

10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0

30

2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100

60

40

退伍士兵10人

540502

工程造价

3

90

60

30

七、报名

  (一)报名对象

   取得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22010:00至2816:00,考生登陆http://gkbm.ahzsks.cn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我校志愿。

   (三)志愿设置

   学院共设置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八、考试

分类考试招生统一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月19日上午

9:00—11:30

市指定考点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115

9:00—11:30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龙蟠校区)

考试大纲另行发布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须参加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考试大纲见省考试院网站。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我院的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测试实行单独划线,按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的60%划定。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纲要另行发布。

   (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条件

满足下列其中一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中、高级技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4、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满足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4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四)成绩计算规则

   分类考试总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高中毕业的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免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150);

中职毕业的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免技能测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150)。        

九、录取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组织录取。

经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技能测试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信息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1投档比例择优录取。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进行分类录取。总分相同者,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的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学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报考我院的退役士兵计划实行单列,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

   )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2017年2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

考生报名

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

3月19日上午9:00—11:30

文化素质考试

各市指定地点

4月10日前

寄送相关审核资料

申请免试考生

4月11

学院公示免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

4月14

考生到校领取准考证

4月15日上午9:00—11:30

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18

学院公示预录取结果

4月23

学院向省考试院上报预录取结果

4月28-29日

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月中旬

学院公布经考试院核准录取名单

6月7日-8日

未录取考生可参加高考

十一、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招生录取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550-3854616。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的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不能入学。

十三、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0—3854670  3854668

   监督电话:0550—3854616

   网址:http://www.czc.net.cn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邮编:239000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