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84号),现就2014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求
1、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请各系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的规定,严格把握评审对象、资格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2、请各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班会、系会、座谈会、通知等形式将评审政策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同学都知悉国家助学政策,知悉我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采取差额评选的方法。各系推选出候选人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报送省教育厅;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等额评审法。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系按照分配方案中分配的名额开展评审工作。名额如有放弃请在9月27日前告知学生处,以便及时进行调整。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日程安排
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暂定于9月29日,由学院三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出学院候选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8日,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时间表为10月14日。在此前各系必须将系评选结果在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并保留公示图片资料备查。
学生处于10月9日汇总国家奖学金材料,10月15日汇总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学院三奖评审领导小组及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省教育厅批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以上材料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表》(附件3)。以上材料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要求:各系必须按照附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
五、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我院学生资助咨询投诉举报电话:3854653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1、《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方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表》;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1:
201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方案
系名称 |
国家奖学金(推荐上报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
机电系 |
2 |
32 |
汽车系 |
2 |
34 |
土木系 |
3 |
72 |
食品系 |
1 |
16 |
经贸系 |
3 |
57 |
信息系 |
2 |
27 |
传媒系 |
1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