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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职责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一、 贯彻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审批学院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提出指导意见。

二、 保障档案工作与学校的其他工作同步发展;督促有关方面实施各项工作与档案工作的四同步管理(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三、 负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同步发展,为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创造必要条件。

四、 督促档案部门全面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业务管理与服务两种职能;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在经费、用房、设备、人员及待遇等各方面给予适当保证。

五、 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奖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