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国涛试用期考核情况的公示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11-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组人函字〔2021〕77号)文件精神,组织人事处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落实,完成了对被考核人的各项考核事宜,并经处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同意朱国涛按期转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6日—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反映。联系人:陶玲;联系电话:3854627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