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1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8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充分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选拔推荐条件,做好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纸质版)1份。

2、《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详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要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突出事迹进行概括,提炼最鲜明事迹特征,列举本人已获得荣誉奖励不宜超过3项,字数400字以内。

3、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 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一省份”。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各系、部请于4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组织人事处王云青老师的协同办公系统,逾期不报送者,不再受理。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