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教师入职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9-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校政办[2018]19号),为进一步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提升新教师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教师岗位分配和挂职单位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毕业院校

分配岗位

挂职单位

任教系部

辅导员锻炼部门

1

杜彦彦

会计学

西安理工大学

经贸系

财务处



2

王云青

物流工程

南京农业大学

经贸系

人事处



3

罗云

计算机技术

重庆理工大学

经贸系

教务处



4

詹玉新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安徽工业大学

机电系

招就处


机电系

5

韦刿

机械电子工程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机电系

教务处


机电系

6

李朋

电气工程

安徽理工大学

机电系


机电系

7

姜家国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华北电力大学

机电系

  总务处


机电系

8

张易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江苏大学

食品系

职研所


食品系

9

秦玉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安徽工业大学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系

信息系

10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合肥工业大学

信息系

学生处



11

朱若曦

对外英语教学

赫尔大学

办公室


基础部

经贸系

12

董秀秀

中国古代文学

南京师范大学

信息系



13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合肥工业大学

机电系



14

陈保中

中国史

安徽大学


基础部

传媒系

15

分析化学

郑州大学

信息系

人事处



16

思想政治教育

南京工业大学

经贸系

教务处



17

刘子溪

图书情报

南京理工大学

办公室


经贸系

经贸系

二、培养要求

1.新教师入职第一年由学校安排至校内管理部门挂职锻炼一年,全面了解挂职部门工作情况、学习部门业务知识,培养实践操作能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挂职部门参照上表执行,挂职期间,新教师原则上在挂职部门坐班。

2.新教师的培养和考核由所在系部或任教系部和挂职单位共同负责,新教师培养期内的指导教师由所在系部、挂职单位认真研究,分别指派一名业务精良的骨干担任新教师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条件原则上参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指导管理规定》(职人发〔2016〕6号),指导期为两年。

3.新教师(专任教师)第一学期每周听课或观摩指导教师上课不少于4节课。第二学期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共同上一门课程。新教师上课只允许使用板书教学。第三、四学期原则上每周授课不超过四节课。新教师(专任教师)须兼职一个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的班主任,并带满一届,兼职辅导员工作由所属系部安排

4.新教师(辅导员)第一学年担任不得超过两个班级的辅导员,学生人数不超过100人;第二学年担任不得超过4个班级的辅导员,学生数不超过200。辅导员如需申请教师资格证或申请代课,培养要求、考核方法参照专任教师要求执行,任教系部参照上表执行

5.行管岗位新教师须兼职一个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的班主任,并带满一届,如需申请教师资格证或申请代课,培养要求、考核方法参照专任教师要求执行。兼职辅导员工作安排和任教系部参照上表执行。

三、有关事项

1.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培养工作,教学系部是新教师培养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考核总结等工作。系部和相关挂职部门应认真学习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定期对新教师培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记录,切实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

2.请各系部于9月20日前将《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培养计划》(附件3)、《2017-2018学年新教师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电子稿发甄帅协同办公系统。


附件:

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

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指导教师申报表》

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指导培养计划》

4、2017-2018学年新教师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