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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8-12-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系、互联网学院

为切实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提高我学生资助水平,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8/2019度特殊困难补助审发放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临时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被认定为困难但未受助的学生,临时困难生。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每生补助500元,本学期家中有重大变故的学生,可按《办法》规定的额度执行。各系(院)根据实际困难人数进行申报,原则上不超过全系学生总数的5%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本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后由于家庭或本人因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灾难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2.生活俭朴,无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奋发向上,学习努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工作程序

特殊困难补助由学统一安排。审批程序为

1.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根据本班级困难学生情况,对照申请条件,提出本年度困难补助受助名单。班级要公布建议名单,并将无异议建议名单报系(院)

2.(院)审核。各系(院)结合2018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按照条件对各班上报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学生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补助同学进行汇总,填写《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审汇总表》(见附件,格式需按照本附件调整),纸质稿于20181217日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xuetianfei@chzc.edu.cn信箱。

3.生处汇总报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系(院)上报的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审核、发放。补助款项由财务处一次性通过网银直接打入受助学生的建设银行卡中。

五、工作要求

1.要站在“以生为本、关爱学生成长”的高度,做好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各系(院)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班级要召开班会,公布信息,各系(院)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各毕业班要将本通知挂至班级QQ群,并在评审中重点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和求职困难的“双困生”。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要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和受助状况,依照条件,严格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各系(院)上报学校前,必须在履行公示程序并保存好公示图片资料。同时,严挤占、挪用、均分、虚报、冒领、回收、扣减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特困补助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要确保受助学生资助信息准确、安全和有效。各系(院)要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附件:2018/201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审汇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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