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等标准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2-25     信息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相关处室:

安徽省教育厅近期印发了《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等两个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方案以及“教学工作质量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学习两个标准,并对照标准细化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专业(重点建设专业)项目验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