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17/2018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9-27     信息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部署,学校于9月初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18〕20号),启动了2018年数据采集工作。近一个月来,各部门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对照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如存在填报数据不及时、不完整等现象。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17/2018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许雪峰校长要求,定于10月15日召开学校2018年人才培养工作采集状态数据分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人才培养工作采集数据分析会

1.会议时间:10月15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综合楼904会议室。

3.参会人员:许雪峰、江洁,各系部主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4.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教务处关于对2017/2018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情况的汇报。

(2)人事处、实训中心、总务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对照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12项核心指标的合格标准,参考2017年学校数据、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平均数据、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平均数据、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数据、全省高职院校平均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我校12项核心数据中的强项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校领导讲话。

5.有关要求。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总务处、实训中心、图书馆等部门提前准备好发言材料,并于10月12日上午11:00前将发言材料的电子稿交教务处汇总,后导入无纸化会议系统。

二、请系、部、处、室继续完善数据填报工作

1.请人事处敦促各系部继续完善6.1校内专任教师、6.2校内兼课人员、6.3校外兼职教师、6.4校外兼课教师等信息,确保本系部生师比符合18:1的要求。

2.请各系部督促专业负责人完善7.1专业设置、7.2课程设置、7.3职业资格证书与培训、7.4顶岗实习、7.5产学合作,特别是顶岗实习数据要完整。

3.请校办做好学校基本数据的采集工作。

4.请财务处做好办学经费数据的采集工作。

5.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相关数据。

6.请招生就业处敦促各系部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评价方面信息的采集与填报工作。并做好7.6招生就业情况数据填报。

7.请学生处牵头做好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不重不漏,确保数据翔实准确。

8.请图书馆做好图书采集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

9.请实训中心敦促有关部门认真填报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及当年增涨量等相关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12项核心指标与

教育部标准及各类高职院校的中位数对比分析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