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开课的通知
    作者:思政部     发布时间:2017-12-1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思教字[2017]10

    关于2017年下半年《形势与政策》课开课的通知

    为确保《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对象为2016级学生。每班授课8学时,上课时间为第15-16周。

    二、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继续采取专题系统讲授、影像展播、形势政策报告会、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本学期讲授的内容包括四个专题:第一专题:当前国际形势与大国关系新变化;第二专题:全面认识“一带一路”;第三专题: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第四专题:“一国两制”与海峡两岸关系。每个专题讲授2学时,第三专题为所有班级必讲专题,第一、第二、第四专题由任课教师根据情况选择安排讲授。

    三、被聘任担任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应精心备课、认真上课,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期考查制。任课教师应严肃课堂纪律,通过点名或签名等方式确保上课出勤率,并做好学生平时成绩记录。批阅、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负责。

    四、《形势与政策》课为考查课,成绩来源为出勤和试卷卷面分两部分,综合评定为:优、良、中或“不及格”四个等级,计入学分。试卷发放回收皆按班级执行,不接受个人提交,不能复印使用,班长或学习委员交给老师时,应将试卷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齐摆放(此项要求已在试卷上注明)。

    五、《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检查实行督导制。思政部及院督导室将组织专人随堂查课,并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