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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7〕11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高职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省高职院校诊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高职院校诊改工作,是推动高职院校发挥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持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管办评”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措施,对推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高职院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由长挂帅的诊改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构建校内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并将自我诊断与改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诊改专家委员会开展的培训,并对本校教职员工开展校级培训,确保诊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紧完善细化方案。各高职院校要在去年报送的诊改工作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包括时间节点)和措施,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各校将完细化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规划于2017年7月28日前报送省诊改办(设在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东区二楼,邮政编码:230022,收件人:严萍),电子版分别发送至ahgzjy@ahedu.gov.cn,yanping@ahedu.gov.cn

三、分类指导推进诊改。按照教育部要求,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计划(2017-2020年)》,明确了启动实施诊改学校及时间要求(见附件2),各高职院校要按照《计划》确定的诊改时间认真开展自我诊改工作,并做好诊改复核的准备工作。我厅将根据《计划》随机抽查当年参加复核的学校,并公布抽样复核结果。不按期接受诊改抽样复核的学校,我厅将依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我厅将不定期对各院校诊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诊改过程进行动态监测。对工作抓落实成效明显的院校,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开展。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院校予以通报,责成其报告原因及改进措施。2017年起,每年12月10前,各高职院校须将本年度诊改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安排函报我厅高教处,以便我厅及时汇总报教育部。我厅将适时通报各院校执行情况。

五、加强宣传。为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在高教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教学工作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复核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职业院校也应在学校官网设立专栏,发布校本诊改实施方案,及时反映诊改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各高职院校应充分利用公开媒体宣传报道有关工作及成效,并积极向我厅报送相关宣传材料。

请各校将负责诊改工作的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电子版于2017年7月28日前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ahgzjy@ahedu.gov.cn,联系人:朱永国;联系电话:0551-62831868;省教育评估中心邮箱yanping@ahedu.gov.cn,联系人:严萍,联系电话:0551-63608541。

附件:1. 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pdf

   2.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计划(2017-2020年)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7日

附件2

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计划(2017-2020年)

诊改起始时间

校数

启动实施诊改院校名单

抽样复核

备注

2017

8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上半年复核

2018

23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淮南联合大学、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下半年复核不少于1/4所

2019

22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徽商职业学院、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9年复核不少于1/4所

2020

21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020年复核不少于1/4所

注:已接受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启动诊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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